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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酬金分配暂行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9-05-13   编辑:   作者:   审核:   来源:<a href="http://www.gdou.edu.c   浏览次数:

4月17日下午,副校长叶春海在霞山校区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校内酬金分配试行办法第三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参加会议的人员主要有酬金分配领导小组成员、相关工作人员、各教学科研单位的正副院(所)长。

会上,叶春海重申了何真校长的有关讲话精神:调薪酬制度改革是本届领导班子面临的第三大战役,改革的目的是整体提高教职工收入、调整教学和科研分配比例、减少固定部分津贴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改革的途径是做大“蛋糕”,采取更新理财观念、扩大招生规模、减员增效、扩大创收、节俭办学等措施,争取三年使校内酬金翻一翻,改革的做法是制订体现科学、合理、公平的津贴分切办法,赋予二级学院分配的自主权。

叶春海还就几个核心问题做了说明:一是制订年度额定工作量300标准课时(分)基于:每周8-10节课(平均每天不足2节课)是国内高校普遍的要求;采用新办法测算2008年教师人均教学工作量为300多标准课时;教育、教学、科研、实验及其他工作量可以等量互换,教学用“标准课时”衡量,科研和实验用“分”。二是向教学倾斜的体现:学校拨款为每个标准课时55元,科长按50元为基数计算津贴,再领90%,双重下调,公式为:科长=讲师标准课时单价×全校平均教学工作量×0.9。三是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量化考核有可行性,额定工作量是每位教职工都要完成的,若因为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不足而无法完成300个额定考核工作量的,则以完成额定考核工作量的80%以上为考核称职标准。

叶春海最后强调:一些教授、博士担心考核不能称职,学院要予以关注并设法解决,不要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或损失。

会上,相关职能部门对方案修改后的部分分别做了说明,与会人员对方案细节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

(行政新闻主编:胡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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