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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业绩津贴分配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笼
发布时间:2009-04-01   编辑:   作者:   审核:   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

3月30日下午,副校长叶春海在霞山校区图书馆报告厅主持召开了校内业绩津贴分配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会。校长何真到会指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各部门主要领导及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人事处处长高秀梅首先回顾了学校近几年的校内津贴分配情况,指出了现行办法存在的弊端和主要问题,介绍了校内业绩津贴分配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并结合具体案例对新旧办法分配的情况做了比较:在满工作量情况下,教师所得津贴高于相应级别的管理人员;在完成60计划学时的情况下,中级教师得到津贴高于现行方案约1600元,正高比副高人员高出近900元,体现增量性、绩效性和导向性。

随后,研究生处处长于莉、教务处处长安立龙、科技处处长洪鹏志、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关彪分别就研究生教学津贴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师本专科教学津贴工作量计算办法、科研津贴工作量计算办法、各学院教学辅助人员津贴分切办法做了介绍。

何真在会议最后做了总结性发言,提出了三点希望和具体要求:一、各单位党政领导要站在全局高度和全校角度,以科学态度,理性思考和分析问题,既要考虑本单位利益,也要考虑全局利益,既要借鉴他校,也要结合我校实际,既要考虑当前情况,也要考虑历史原因,追求整体最优、整体公平、合理、科学;二、各单位部门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原则的高度,带头做好引导工作,正面宣传,努力减少负面影响,对不能正确理解内容或主观认识偏差的观点做好解释,及时化解矛盾,保持与学校改革方向一致;三、要充分发动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校内业绩津贴分配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理解内容,领会精神,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使《办法》文件稿能按时提交学校讨论和教代会表决通过,尽快试行,尽快让每位教职工享受到这一改革的成果。何真要求各单位党政领导尽快安排全体人员学习、讨论,并将具体意见汇总后于4月9日前反馈人事处。

据人事处领导介绍,新的津贴分配办法有如下特点:

一、坚持学校主导、单位自主的原则,加快落实二级管理运作体制。将教学、科研、教辅、管理和其他工作津贴等切块划拨至单位,由各单位根据教职工完成工作情况、所设岗位等要求,自主制订、实施本单位分配方案细则,有利于学校调动单位的积极性,有利于单位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二、分切至各单位的业绩津贴总和涵盖单位的全部工作,是一个团体工作量而不是个人工作量的量化分配,便于各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各类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分配过程中充分体现多劳多酬和优劳优酬的原则,加强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与此同时还出台了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将校内业绩津贴分配与实际工作、贡献、考核等直接挂钩,坚持了绩效优先、按劳取酬的原则。

三、确定教学津贴的拨款标准,保证科研津贴上不封顶,设立了教学科研人员的基本工作量,保证教学科研人员在完成同等工作量的情况下比行政人员高,充分体现了向教学科研人员倾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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