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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求对《广东海洋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   编辑:校友办   作者:莫精华   审核:谭斌   来源:校友办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及全体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促进我省教育基金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属公办高校捐赠收入奖励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结合《广东海洋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施行以来的工作实际,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修订了《广东海洋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面向全校各单位部门及全体师生征求意见。

请各位师生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本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于2023年12月27日前,将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反馈意见扫描件及电子文档发送至校友工作办公室邮箱:xyb@gdou.edu.cn。

联系人:莫精华,联系电话:13828217201。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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