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始建于1935年,现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在祖国大陆南端两个美丽的海滨城市湛江市和阳江市办学,校园环境优美,依山傍水,绿树长青,鸟语花香,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学校本部坐落于祖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海滨城市——湛江市,作为北部湾中心城市、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湛江市拥有巨大的城市发展潜力和发达的海运、铁路、公路和航空立体式交通体系。
学校现有2个流动博士后工作站(“水产”“海洋科学”),3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共14个领域);85 个本科专业(含 2 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 4 万余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2 万余人。
一、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4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该项目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限项要求: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9.申请时间:申请人应于2024年3月30日前登录申报系统并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的填写和附件等材料的上传工作。
三、相关待遇
依托我校获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享受以下待遇: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100-300万元,期限3年;
2.省市政策资助:广东省按入选情况提供配套资助;享受湛江市(阳江市)相应配套资助;
3.学校资助及待遇:按学校拔尖人才待遇引进,纳入事业编制;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薪100-150万(税前),安家费购房补贴150-200万(税前),科研启动费120-150万;学校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特别优秀人员,年薪、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可面议。
4.其他支持配套:
提供人才周转住房一套。
广东省事业编制。
协助安置配偶工作,子女均可享受入读阳江或湛江市区优质公办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的福利待遇。
配备科研助理。
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阳江市人才卡或湛江市人才卡。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或粤东西北人才优惠政策。
四、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发送个人简历至学校人才引进专用邮箱rcyj@gdou.edu.cn(标题请注明“申报海外优青项目”),与广东海洋大学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后,学校将指派专人指导2024年系统申报及后续工作。
联系人:
杨老师(人事处,联系电话:0759-2383117)
吴老师(科技处,联系电话:0759-2383133)
联系邮箱:
rcyj@gdou.edu.cn(人事处)
gdou2383133@126.com(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