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启动部署教育实践活动
(一)制定《广东海洋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于7月8日下午召开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学习中央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对在全校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学校参加会议人员为学校党政领导、担任过学校党政正职的离退休老同志、全体中层干部。(责任单位:学校实践办)
(二)7月8日-13日,各二级党组织制定各自的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学习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相关文件以及领导讲话精神,对本党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参会人员为二级党组织副科(含相当)以上干部、全体教工党员(学生党员由所在党支部组织)。(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二、扎实开展学习教育
按照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的要求,积极组织学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
(一)学习内容
1.副处(含相当)以上干部
(1)中央和省委印发的教育实践活动读本,《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广东海洋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选编》,党章,十八大报告,纪律教育月学习资料等。
(2)学校干部在线学习中心“课程资源”中“党的建设”专栏关于作风建设(尤其是有关群众路线方面)、党章、十八大报告、党的历史等相关的专题讲座和专题报告。学习课时可计入在线学习必修课时或选修课时。
(3)学校群众路线教育专题网站、广东学习论坛网、群众路线网(中央实践办主办、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承办)等网站的相关资料。
2、科级(含相当)干部
(1)《广东海洋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选编》,党章,十八大报告。
(2)学校群众路线教育专题网站、群众路线网(中央实践办主办、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承办)等网站的相关资料。
3、普通党员(含学生党员)
(1)党章,十八大报告,《广东海洋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学校群众路线教育专题网站的领导讲话以及群众路线、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等方面的相关资料。
(二)学习方式
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要求广大党员和干部积极参加讨论式或调研式或体验式或研讨式学习。
1.集中学习
(1)学校副处(含相当)及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为7月9~15日和8月27~30日两个时间段,具体学习内容和方式见集中学习计划。(责任单位:学校实践办宣传组)
(2)科级(含相当)干部、普通党员集中学习的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党组织自行安排,时间不少于1天,可采取动员大会集中学一点,党支部集中时间学一点等方式进行。要求在7月13日前完成,学生党员可在开学后补学。(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2.自主学习。7月16日~9月11日。参加对象:全体党员。(责任单位:学校实践办、各二级党组织)
3.讨论式学习。讨论主题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师德师风、学风(学生党员)、精神状态、为民办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副处(含相当)以上干部:在集中学习阶段,安排一定数量的学习单元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责任单位:学校实践办宣传组)。
(2)科级(含相当)干部、普通党员(含学生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主题讨论活动,具体时间和组织形式由二级党组织根据各自的实际研究确定。(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3)校党委常委领导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一次本人所在党支部的读书交流研讨活动。
(4)举办学习体会交流发言活动。拟于7月15日上午举行,时间半天。结合学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校党委每位常委同志作学习体会交流发言。(责任单位:学校实践办宣传组)。
4.调研式学习。中层以上领导班子针对学习讨论中查找到的问题确定调研专题,安排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分头调研、分类研究、分别破题,为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打好基础。
(1)校党委常委领导同志根据职责分工,针对学习讨论中查找到的以及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列出调研专题,牵头开展一次分管单位部门的作风建设专题调研,找准自身和单位部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责任单位:学校实践办)
(2)各教学教辅单位党组织书记整体负责本单位调研工作,深入到教职工和学生中去查实情,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3)机关后勤产业各部门的处级干部要结合本处室工作职能,面向服务对象,认真查找部门和个人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责任单位:机关后勤产业各部门)
5.体验式学习。
(1)处级(含相当)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转换角色、切身体验”主题实践活动,以普通干部的身份,到基层一线参与1次面对服务对象的实际工作,或入住一次学生公寓,或值一次夜班,或排队报一次帐,或走访一次困难党员群众,或当一次食堂工作人员,或走访一次贫困户等等,切身体会工作作风、工作方式方法与群众需求之间的差距。(责任单位:学校实践办、各二级党组织)
(2)组织党员、干部到湛江市、县(区)党员教育基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反思自己,查找不足。(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6.研讨式学习。
(1)围绕反对“四风”,推进校风学风建设为主题,邀请专家作主题报告,召开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会,并围绕会议主题开展深入的交流研讨。(责任单位:学校实践办宣传组)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党总支所属各教工党支部在部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一次研讨式学习。(责任单位:思政部党总支)
(三)学习要求
1.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按照安排的学习内容要求自主学习。
2.落实上级要求,定期碰头。副处(含相当)以上干部由班子定期安排碰头会;科级(含相当)以下干部、党员由党支部组织碰头会交流学习。
3.从严要求自己,力求高质量完成规定的动作。
4.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的原则,力求取得实效。
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在运用学习讨论、调查研究、换位体验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各方面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发放征求意见表(9月5-9日)。
征求意见表发放范围如下:
1.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及其正副处(含相当)干部:正处(含相当)干部,市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教职工代表,二级教授。意见表由实践办负责回收和汇总,并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和反馈。(责任单位:学校实践办)
2.教学教辅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单位副科(含相当)以上干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意见表由督导组负责回收和汇总,并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和反馈。(责任单位:各教学教辅单位党组织)
3.后勤产业部门及其副处以上干部:服务对象或工作关联度较大的师生代表。意见表由督导组负责回收和汇总,并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和反馈。(责任单位:后勤产业各部门)
(二)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9月1-10日)。
1.学校党委常委同志选择一个自己的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主持召开加强作风建设征求意见座谈会,该联系点的中层以上干部、教师代表及“两代表一委员”参加。座谈会主要征求对学校党委班子及常委个人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责任单位:学校实践办)
2.召开各类人员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对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及其正副处(含相当)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责任单位:学校实践办)
3.教学教辅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召开作风建设征求意见座谈会,本单位副科(含相当)以上干部(或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座谈会主要征求对本单位党组织班子及副处(含相当)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责任单位:各教学教辅单位党组织)
4.科级(含相当)干部、普通党员(含学生党员):由本人自行找服务对象座谈交流,面对面听取服务对象对本人作风建议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
(三)开展个别访谈活动(9月4-11日)。
结合调研式学习,组织党代表中的处级(含相当)以上干部分别到党代表工作室(分学校和二级党组织两个层面),开展与党员群众面对面的接待访谈活动,了解民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其中,校党委常委领导同志每人安排一次。(责任单位:学校实践办、各二级党组织)
(四)设立网上意见邮箱(7月11日-9月8日)。
在学校和二级单位(党组织)分别开通网上意见邮箱,并向全校师生公开,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学校实践办,各二级党组织)
电子邮箱为:sjb@gdou.edu.cn(学校实践办)
jwb@gdou.edu.cn(学校纪委办)
以及学校各二级党组织所开通的网上意见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