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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度海洋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2   编辑:   作者:师资科   审核:   来源:广东海洋大学文件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13年度海洋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共建高校)》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海洋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学校在编在岗中青年骨干教师。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5年的人员不在本次推荐范围。各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按推荐优先排序)。

二、派出形式和派出时间

“海洋系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以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身份派出。获得2013年海洋系统公派留学资格人员拟于2013年9月~2014年12月派出。

三、经费资助标准及来源

海洋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往返国际旅费,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资助。

四、推荐人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道德和业务素质,热爱海洋事业,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海洋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从事物理海洋、海洋化学、海洋生物、海洋地质等海洋科研工作,或从事海洋仪器设备研发、海洋法律研究、海洋战略研究、海洋管理工作;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内有良好的基础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或工作业绩;是所在单位、所处领域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三)外语水平较好,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公派外语水平要求。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在有效期内。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日语(NNS)/俄语(TЛPЯ):笔试总分60份(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1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5、外语水平尚未达到以上要求的,单位将安排推荐人选参加国家公派外语水平考试,或支持其参加相关的外语培训。

(四)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推荐人选具体条件。

1、访问学者申请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为研究员、工程技术带头人或教授。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重点科研业务工作和后备人才培养的需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并对申请人及出国交流访问内容进行评议,就推荐对象的学术和业务水平及发展潜力、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等提出意见。

六、报送时间

各单位(部门)于6月3日前将推荐报告及《海洋系统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海洋系统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的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材料发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gdouszk@163.com,联系人:曾昭茂、申晔,电话:2383398。
 

附件:

1.关于开展2013年度海洋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共建高校)

2.海洋系统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

3.海洋系统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

4.海洋系统公派出国研修报送材料相关要求
 

广东海洋大学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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