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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6   编辑:   作者:研究生处   审核: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2013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共有6篇未通过,有3篇论文重复率甚至超过50%(详细情况见《关于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的通报》)。通过调研发现,少数导师责任心不强,对所带的研究生疏于管理,没有认真指导学生开展论文研究工作,学生在撰写学位论文时存在严重的抄袭剽窃行为,个别导师甚至在学生学位论文一检重复率超过20%的结果出来后仍不认真指导学生修改论文。为此,根据我校《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学位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复审暂行办法》等办法中有关规定,汇总成本通知。请各学院组织导师和研究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进一步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控,规范学术行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一、关于学位论文检测

(一)检测范围

所有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必须接受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的重复率检测。

(二)检测方式

引进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简称“TMLC”)。TMLC以《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为全文比对数据库,实现对抄袭与剽窃、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快速检测。

(三)论文提交

 1、格式要求

学位论文为doc格式,以“学号-作者姓名-论文题目”的方式命名。如不按此方式命名,系统将无法识别作者姓名,即无法去除本人文献复制部分。

2、提交方式

研究生将论文终稿的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由各学院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处。提交的电子版要删除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致谢、作者简介、导师简介。论文参考文献应在正文结束后另起一行列出,“参考文献”字样后不能添加标点符号。

研究生提交论文终稿的电子版时,需有导师亲笔签名方可受理。

(四)结果反馈

检测结果以电子版《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方式反馈给各学院,再由学院通知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五)结果处理

一检重复率小于20%(含20%),可直接进入论文评阅环节。

一检重复率在20%至60%(含60%)之间,由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由研究生处组织第二次检测,二检重复率大于20%的,视为未通过检测,须延期参加论文评阅、答辩。

一检重复率超过60%的,视为未通过检测,必须延期答辩,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半年后方可重新提交论文,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才能参加论文评阅、答辩。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今后将逐步提高重复率检测的要求。

(六)申诉

研究生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于检测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申请复议。学院接到复议申请书后须及时向导师、研究生处及相关专家等了解情况。若认为无复议的必要,可直接回复申请人,若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复议,须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并作出最终处理意见。专家评审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二、学位论文评阅

(一)评阅范围

通过学位论文检测,方可进入评阅阶段。我校对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实行100%的双匿名评阅,将学位论文送两名校外专家进行论文评阅,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进行。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否实行双匿名评阅由各培养学院决定,若学院决定送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处组织寄送。

(二)格式要求

1、论文封面隐去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参照统一格式,见研究处网页)。

2、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处请勿签名。

3、论文中不得出现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等反映论文作者及导师身份的信息。

4、删除作者简介、导师简介、致谢页。

5、论文内容如涉密请特别注明(需要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

6、其他格式参照《广东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双面打印装订成正式版本-胶订,米黄色封面)。

(三)结果处理

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是评价研究生论文质量的重要依据。若有一名评阅人评定不同意答辩,由研究生处重新送审一次,经费由导师负责,通过评阅后方可答辩;如两名评阅人均评定不同意答辩,则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如有评阅论文与检测论文版本不一致,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确认为学术不端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学位论文答辩

(一)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并取得所规定的学分,完成所规定的生产实习及教学与社会实践任务。

(二)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保密论文除外(保密论文的认定:承担国家相关部门保密课题的论文;获得国家保密主管部门认定的论文)。

(三)未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四、其他

对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出现质量问题和学术道德问题的导师,学校视其情节、影响程度和认识态度给予相应的处罚。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经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不达标(一检

重复率超过60%或二检重复率超过20%)、匿名评审不通过或答辩不通过,减少其下一年研究生招生名额;对于两年内有两人次发生以上情况者,暂停其下一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对于连续发生两次暂停情况者,取消其导师资格。

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根本,各学院、导师、研究生都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并积极配合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评阅等工作的开展。  

 

附: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流程图

 

 

                            研究生处

                       二O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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