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和《广东海洋大学“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精神,满足我校人才培养的需求,加快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国际化步伐,拓宽我校教师的学术视野,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水平,按照《关于遴选优秀骨干教师出国(境)留学的通知》(校人事〔2012〕33号)的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部、处)推荐、外语考试、专家评审和学校审核等程序,共有毛伟杰等11名教师入选学校公派出国(境)留学资格(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积极为入选学校公派出国(境)留学者(以下简称“入选者”)的正常派出创造条件,提前做好入选者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安排,确保其能按时出国。相关学院(部)党政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入选者的派出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入选者的学习、工作、回国意向等,研究入选者回国后的工作安排等情况,充分发挥入选者的学术作用。
二、入选者要结合自己的教学、科研实际,与人事处、组织部和所在学院(部)商定具体派出时间。派出后每3个月向学校汇报一次研修情况,并积极为学校和所在学科建立海外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为学校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牵线搭桥,回国后面向全校师生作综合学术报告。
三、入选者自行联系出国(境)留学单位,留学单位应是国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导师须为拟进修学科的知名教授,留学国别原则上不得变更,若需调整,必须提前向学校申请。
四、入选者派出前须持有效《邀请信》到人事处签订《广东海洋大学出国(境)留学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在交存保证金后派出。
五、入选者务必于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出国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有关派出事宜可咨询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曾昭茂,联系电话:2383398。
附件:公派出国(境)留学人员名单
广东海洋大学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