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的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离教育部提出的“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控制,行业自律管理,职能部门参与监管”的新型保障体系有较大的距离。高校后勤产业目前还兼顾着保持高校稳定的作用,高校后勤产业不象高校科技产业,通过与学校剥离,建立具有法人代表的企业以回避风险,而高校后勤产业特别是学生饭堂涉及到学生的利益,“社会稳定看高校,高校稳定看饭堂”高校后勤产业具有自身的特点和特殊性,即:具有产业属性和教育署属性,既要遵循经济规律,又要遵循教育规律。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方向和政策非常明确,制约改革进程的外部因素还相当多,在外部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够健全和现时高校后勤服务市场完全开放的时机还未完全成熟的情况下,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硬搬照抄。在提高后勤保障能力,积极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前提下,应该稳步进行,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学校党委的后勤改革方案,按照“小机关,多实体,独立核算,协议管理,顾客驱动,择优汰劣”的思路,在后勤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及后勤服务实体内部进行改革。完善“小机关,多实体”的后勤管理体系,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对综合服务中心、海滨后勤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协议管理;落实学校党委的后勤改革方案,统一后勤社会化改革方向的认识,正确认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涉及到产权、人事、劳动等方面因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少或基本没有,存在无规可遵,无章可循的现状。按照刘书记在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关键骨干培训班上的指示精神,“坚持后勤从机关剥离,坚持社会化改革方向,坚持企业化管理模式,坚持“小机关、多实体;独立核算、协议管理;顾客驱动、择优汰劣”方针;后勤不是经济计划时期的机关管理模式,后勤管理依据是协议,按照协议,后勤实体具有管理自主权限;后勤实体的关键评价体系是服务质量的群众评价,对协议的执行质量,因此管理空间要按照协议落实,不宜过多采用行政方式”。从实际出发,因校制宜、循序渐进、安全运作,逐步开放高校后勤服务校内市场,在服务协议中明确各实体服务范围、服务工作量、成本构成、服务质量要求及考核指标等。
一、饮食服务中心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够成熟,市场经济体系不够完善,立法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外部市场教育公益性理念未树立的状况下,当前,广东省的本科院校饭堂基本由学校统一经营和管理,经了解我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等名校和大校的学生饭堂未对外承包, 而独立学院或高职高技等新办院校,已逐步引进社会力量办理伙食。也有引进后又退出的例子,应该是各有利弊或得失。
考虑学生饭堂外包学校在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方面的责任风险大于管理风险。 主校区第一、二、三、学生食堂、教工食堂、和霞山校区学生食堂继续由学校饮食服务中心管理。
㈠ 在保证伙食价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按照全国高校伙食指导委员会的意见和行业财务制度规定严格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构成及毛利率的控制比例。
㈡在大众伙食非营利规定的条件下,满足16600多学生和1000多教职工饮食需要,继续免除饮食服务场所租金和员工上下班交通费。但在编职工和合同制工及非合同制工的工资、津贴、公积金、社保教费、奖金、慰问金、加班费、福利等,水电费、食堂维修及设备购置、办公业务费等饮食服务间接成本和原材料、调料、配料、辅料、燃料、运杂费和直接用于水电费等直接成本仍由饮食服务中心负担。(同等条件下湛师每年给学生食堂补贴水电费60万元),同时各食堂按照营业收入的3%向学校上缴设备折旧基金和修购基金。
㈢ 为降低成本,对大宗物资(如大米、食用油、批量购进的辅料)继续进行招标采购,加大对肉类、禽类等选购国内标准化生产品牌的采购监督。
㈣ 在原单一的“顾客驱动”师生满意度考核的基础上,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在服务质量考试的内容中增加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量化指标。
㈤为保证学生利益,增加在实际毛利率不高于规定毛利率的情况下,直接伙食成本结余用于学生伙食补贴。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继续规定在编职工在间接成本有结余和综合考评达到规定的量化标准的情况下,可用结余留用资金发放奖金,但发放的工资奖金总额(含在间接成本中开支的工资奖金)不得超过学校同职级人员标准的 30%。
在保证大众伙食营业额占40%的状况下,继续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加一角钱吃饱饭、特困生交两元钱吃三菜一汤的资助、免费提供调味料等服务的同时,采取措施降低成本,改进服务。
二、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
我校合并初期,由于国家对高校的融资政策(贷款)的限定,由学校和湛师注资成立海师公司,由海师公司向银行贷款建设了1-6期学生公寓,满足了学校扩招需要。学校的学生公寓和饮食服务由后勤集团(非经营实体)以海师公司法人单位为载体进行管理,学校部分管理人员和临时职工划转到后勤集团,学校每年将收取学生的住宿费按照一定比例缴交后勤集团,作为归还公寓建设贷款和管理运作费。之后国家逐步放宽了对高校的融资政策,学校通过收取学费权质押的信用担保经批准向银行贷款建设了7-9期学生公寓。随即海师公司清理注销,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含集团自主聘用)、尚未偿清的公寓贷款由学校承接,基本恢复到校内服务实体管理模式。目前在学校尚未对外开放学生公寓服务市场和现有的住宿基本条件下,为主校区33栋、霞山校区北院1号学生公寓(研究生住宿)、东八栋(一层)(研究生和航海学院实习学生住宿)16600多学生提供住宿24小时值班和宿舍安全内检,建筑面积14万㎡(不含院落)建筑物楼梯、走廊等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日常水电设施、家俱、排污设施等维修、限电管理及电费回收,公寓文化活动(安全、文化、艺术宣传)文化住宿协议及住宿档案管理,协助学生工作部门进行学生互动联系等服务。
㈠为保证专款专用,体现减员增效,保证学生公寓管理人员的稳定,改变历年来费用总包干、结余留用的结算方式。在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下,将公寓在编管理人员费用作为固定费用,按照大院确定值班人员岗位数量,保洁人员岗位按照大院和建筑面积配置标准相结合原则确定,按照湛江市最低工资标准核定合同制和非合同制工人员经费作为直接费;参照高校物业管理取费标准计算管理费作为半变动费用;根据以前年度数据实际核定专项经费作为变动费用,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仅对合同制和非合同制工人员经费结余进行分配。其他专项资金结余结转下年度专项使用,不得对其进行分配。
㈡ 为降低用工风险,学生公寓内商店经营对外公开招标,学生公寓商店非编人员进行分流和解聘。商店租金上交学校,纳入财务统一核算。
㈢ 在原单一的“顾客驱动”师生满意度考核的基础上,为发挥后勤服务质量监督作用,在考核的内容中增加该中心已通过的ISO质量体系执行量化指标。
㈣在学生公寓尚未安装水电费计量仪器的情况下,继续采取激励与约束措施,对学生公寓电费超限额使用回收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提成,考虑到回收电费岗位人员经费和公寓管理人员积极性,限定使用范围,作为管理经费的补充和人员奖励。但发放的工资奖金总额(含在编人员学校发放的工资奖金)不得超过学校同职级人员标准的 30%。
在学校经费可能的条件下,安装水表并与学校一卡通功能链接,节约水资源,降低水电管理人工成本;改善热水供应系统管理,满足学生生活需要,提高宿舍条件,加快成本回收。
三、综合服务中心
在我校远离市区,各种社会服务资源学校利用不便和湛江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综合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学校上下班交通、部门公务用车、校领导公务用车、学生实习用车、学生外出乘车;主校区、霞山校区、绿林小区水电设施维护和维修及水电费回收;主校区校道保洁;主校区和霞山校区教室保洁及设施维护;主校区公共楼宇保洁及设施维护;主校区和霞山校区绿地养护;主校区教师午休房和霞山招待所管理;主校区商业中心和商业广场铺位管理;主校区和霞山校区邮政(收发)代办业务;主校区、霞山校区、海滨校区电信代维护(固话)业务、霞山校区幼儿园保教服务。
㈠ 交通服务
上下班交通服务引进社会力量,进行市场化管理需要学校配套改革措施和手段,涉及车改和交通补助的合理发放,严格的上下班考勤管理,现有人员的分流,固定资产的租赁等因素。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利用学校原有资源,满足大部分教职工准时上下班需要。
1、2008年改变了历年根据总行车里程由学校补贴燃油价差的做法,将燃油价差计入结算单价,提高了十年前核定的单位公里计算单价,将学校原负担燃油价差补贴费用的一部分转嫁到部门承担。2008年结算单价在当时燃油价格急剧上涨,参照前一年度的费用开支核定,在去年10月油价下降的情况下,后勤部门及时调低了结算单价并经批准后于12月开始执行(学校网页公布)。
2、2009年结算单价测算考虑油价变动较大和人员经费计入成本的范围界定,改为将油价按照各类车辆耗油量和现行市场价单独计算,人员经费分在编职工和合同制人员计算,在编职工根据2008年学校统一标准发放的工资、岗位津贴、公积金、社保缴费、奖金、慰问金、补贴、行车补贴和行车安全补助(待核准)、差旅补助(司机随同部门出差单位自负)等计入结算单价部分确定;非编人员经费按照岗位需要按照湛江市最低工资标准和技术人员上浮一定比例要求核定;对维修费、管理费及其他、参照上年度实际发生数;上述费用按照2008年行车公里分摊后与各类车燃油单价合并计算结算价。
3、提出将一贯执行的行车补助和月度安全补助标准进行审批;对参照计算的维修费和管理费用项目进行审计。
4、考虑我校小汽车车型大、配置高、油耗大等因素,按照2008年行车公里及测算成本单价核定领导小汽车费用维持经费预算,按照2008年做法分别核算上下班交通费和小汽车维持成本;按照执行单价标准调整各类车测算单价,将现行价低于成本价的其他类汽车费用由客车维持成本负担。
5、推进有偿服务双向选择,2009年在降低候车费的同时,对部门用车采用协商定价原则。
明确交通服务部属于非经营性质,利用校园卡杜绝外来人员乘车,在学校发放交通补助的前提下,制定科学合理的结算方式,推进交通服务社会化改革进程,达到节约费用的目的。
㈡ 水电管理
水电服务部现有职工35人,其中在编职工10人,合同制人员 25人,主要承担水电设施日常维护、维修、水电费回收计量,水电费支出核对结算,突发性水电设施抢修,重大活动保电任务(见下表)。
按照供电行业管理规定,电工属于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不宜利用非合同制员工。而且用工费用较其他用工种高,低压配电房夜间值班,每班电工1人,每晚值班至11.30分,高低压电房值班设6个岗,每班2人,24小时值班。主校区高低压电房数量较多,为保证水电系统的正常运转,利用现有人员兼顾值班和维护维修,未设置专职值班员。对自来水加压后二次供水卫生检验和管理,各水池消毒(含霞山校区、绿林路职工住宅)。
1、2009年协议继续规定水电管理及服务在编人员工资、双薪、公积金、社保教费、福利以及合同制工人的工资、社保教费历年来由学校统一支付,在编职工和合同制工人的奖金(岗位津贴)、加班费、慰问金、电话费、夜餐费及办公业务费(学校不核拨办公业务费)在水电费回收提成中开支(学校不再另行支付奖酬金、慰问金、加班费)但发放的工资奖金总额(含在编人员学校发放的工资奖金)不得超过学校同职级人员标准的30%。
2、在公共用电用水由学校支付的背景下,学校合并初期至今一直参照广东省兄弟院校的做法,为节约用电,采取水电费回收与工作责任和绩效挂钩的办法,该办法学校已执行多年,实践证明对水电费的使用控制起到积极作用,也对水电部门的工作人员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在现有公用水电尚未计量收费的条件下,2008年一方面采用控制水电费支出,另一方面加大回收力度,推进绩效考核,经对水电费回收率进行测算,确定水电费回收率超过30%按照一定比例提成,低于此比例则降低提成,超过50%以上部分提高提成比例。
3、水电零星维修(不涉及土建和机械作业)项目原有执行惯例:学校只计算材料费,由内部职工完成的大型水电维修或需要利用工作之余时间完成的项目(涉及土建和机械作业)在费用结算时按照定额结算,但不支付管理费和利润。
4、2009年协议拟对合同制人员经费核定包干,水电费回收部分有一定的比例用于支付水电费回收人员的工资,涉及到结算人工费的维修项目(工作量不确定)采用费用校内划转的方式转入部门管理并作为人工费包干的补充,
在学校预算经费可能的条件下,对校内供水管网进行分离改造,利用现有水厂资源对非生活和实验用水(基建、灌溉、水库补水等)进行供水,减少自来水使用量,降低水费;对学校各楼宇安装水电计量器,逐步推进水电有偿使用,降低办学成本。
㈢ 校园保洁绿地维护、教室保洁及设施维护、公共楼宇保洁
主要承担主校区校道、蝴蝶湖、西湖、绿地保洁,主校区和霞山校区草地、灌木、乔木维护;主校区和霞山校区教室内外保洁、值班、电梯管理、设施(电教设备除外)维护及零星维修,实验室、办公楼等公共楼宇走廊、门厅、公共卫生间保洁,通过自然减员形式逐步减少在编职工,积极配合落实学校因征用土地与周边村委签署合同,合理录用周边村农民工,减少交通成本。2008年采用的校道保洁、教室保洁管理、绿地维护定额承包强有力地推进了后勤社会化改革。
1、考虑后勤实体服务范围调整和绿地面积的变动,由相关部门重新核实保洁面积和绿地维护面积。
2、为保证专款专用,体现减员增效,改变2008年费用总包干,结余留用的结算方式。根据工作量结合岗位需要按照湛江市最低工资标准核定合同制和非合同制人员经费,根据实际核定专项经费,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仅对合同制和非合同制人员经费结余进行分配。其他专项资金结余结转下年度专项使用,不得对其进行分配。
3、为降低用工风险,利用保洁用工标准相对较低的条件,逐步减少合同制工人岗位,充分利用非合同职工人。参照广东省岗位配置标准将合同制工岗位、非合同职工岗位、在编职工岗位纳入岗位核定数。
今后逐步利用机械设备,对校道进行保洁,继续降低用工风险。逐步按照工作量核定总包干经费。在劳动分配关系方面淡化正式职工和临时职工的界限,完善实体内部工作量化分解考核与绩效挂钩体系。理顺对外签约服务与实体协助管理及后勤监督的关系,打破同类业务条块分割的局面。拟定霞山校区、海宁宿舍区、绿林小区的物业管理方案,逐步实行物业管理有偿服务。建立业主委员会参与审定服务外包协议制度,打破计划经济时代学校大包大揽现状,推动资源的公平利用,在规避劳动用工风险的同时降低实体管理非合同制用工风险和成本。
㈣ 校内商业服务管理和教师午休房服务
经营服务部在编职工3人,非在编职工18人,主要承担主校区49间教师午休房、校领导9间午休房、霞山校区招待所26间客房(主要学校内部会议或招聘人员时用)、主校区商业中心和商业广场2400㎡铺位租金和水电费催缴、招租、经营环境和商品安全的监督。
1、承接原水产学院劳动服务公司工作人员,为化解矛盾免费利用公共场地(第一期房改房均配有车房,以后各期均未设车房)为霞山校区无车房的教职工保管摩托车和自行车。4名值班员工资一直由学校支付,收取的保管费上交学校(每年15000元左右),2009年考虑用工成本及风险,维护校园稳定,以收取的保管费作为标的将该公共场所零租金对外招标。保证了该项服务继续存在也减少了用工数量。 2、在保证教师午休(免费)和校内部门需求的情况下,开展对外承接会议和培训的住宿业务,增加客房住宿收入。改变合同制工人员经费的开支渠道,由原来学校直接负担转变为核定限额后由客房收入负担。以经营收入负担午休房(含校领导午休房)和招待所工作人员、日常用品购置、服务部办公经费等,减轻了学校负担,增加了实体经营和管理风险。 3、为起到减员增效的作用,核定的人工费节约可以提成发放奖金,为增加收入,经营收入扣除税金、核定的人工费、日常维持费后按比例在学校和部门之间进行分成。
㈤ 邮政服务
主校区远离湖光镇,湖光镇不同意在主校区设置直属邮政代办点,主校区学生对信件、包裹的收寄,报刊杂志的订阅量较大,实践证明学生前往湖光镇收寄有诸多不便且发生过安全事故,霞山校区收发室也是在邮政部门不予直接投递的情况下保留。学校为此免费提供场地和人员为师生服务。服务部现有在编职工6人,非编人员9人,其中1名特殊人员处于半待岗状态。承担主校区500多个班、68个单位和部门报刊杂志订阅和投递,师生包裹及信件收寄,中午不休息,节假日值班。
2008年上半年之前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人工费及办公费由学校直接核定发放或支付,下半年划归综合中心管理后在人员经费、维持费及加班工资的支付途径出现争议,作为单纯的服务机构在维持费用未包干的情况下,无条件创收或节约经费。为贯彻执行学校后勤改革方案,2009年合同制工根据工作要求,参照岗位设定标准按照湛江市最低工资标准核定合同制人员经费,参照2008年维持费实际支出和部门工作特点核定维持经费,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仅对合同制人员经费结余进行分配。其他专项资金结余结转下年度专项使用,不得对其进行分配。
㈥ 电信代维护
学校电信(固定电话维护)在湛江电信局给主校区农话费转市话费优惠、主校区和霞山校区之间及校区内通话免费的条件下,要求学校提供场地代维护固话及安装业务。现有非在编人员3人,负责主校区、霞山校区、海滨校区6274部电话维护及维修。按照学校与广东省电信公司湛江市分公司签订的《电信业务代办和通信设施代维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开展经营服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收入30%上缴学校,20%作为发展基金;50%的作为人员经费、培训、社保、业务费等运作成本。成本结余的40%部门留用,60%由中心控制使用。改变原有综合服务中心直接从收入中提取费用的形式,增强中心的监管力度和管理风险。今后联系拓展网络维护,增加收入,减轻学校负担。
㈦ 幼儿园管理
现有学生154人,其中职工子女47人,在编职工10人,合同制工10人(合同制职工)。在编职工人员费用约85万,学校免收水电费、场地租金、支付维修费等。受场地和招生规模及等级的限制,给校内职工收费优惠的情况下,每年保教费收入不足20万,只能支付部分合同制职工费用和日常维持费。
1、2009年废除按照在园人数设定岗位数的方式,按基本办学标准配备15个岗位(按照大、中、小及大大班每班2教1保,保健员1、炊事员2,园长副园长兼职),限定岗位数量(含在编职工)。在编正式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与校本部同类人员相同,继续由学校统一支付。
2、临时工费用:改变原有2名合同制工工资由学校支付,10名合同制职工社保缴费学校支付的做法,改为定岗内的在编职工和合同制工人工资、社保缴费、公积金、岗位津贴和慰问金(在编职工)、劳保费等由学校支付,其它合同职工的工资、日常运行经费、业务费等,由幼儿园在收取的保教费中开支。从经济效益角度出发,我校幼儿园必须终结,但从社会效果观察,目前条件尚未成熟。在社会具有此项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控制办园规模,待时机成熟后停办幼儿园。
2008年起学校不再安排办公预算经费,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服务部从规定的包干费用结余中按比例提取办公业务费,集中发展基金统筹规划使用,打破部门发展基金分散留用局面。为发挥后勤服务质量监督作用,在考核的内容中增加该中心已通过的 ISO质量体系执行量化指标,对各服务项目分别考核。
四、海滨校区后勤服务中心
2008年7月为整合管理资源,减少管理层次,理顺学院和后勤管理关系组建海滨校区后勤服务中心,海滨学生食堂、海滨校区学生公寓、海滨教室及公共楼宇保洁及维护、海滨绿地养护、海滨校区水电设施维护及水电费回收、海宁小区和光华小区水电费计量回收分别由饮食服务中心、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划归海滨后勤管理,原由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的后勤办负责的维修工程、房产管理划归后勤管理处负责,其他工作内容直接由海滨后勤承接。
㈠饮食服务考虑学生规模(2000多人)和附近市场经营饮食状况,在其他相关条款与饮食服务中心相同的基础上,降低间接成本负担的维修费标准(8000元以内由间接成本负担,8000元以上经批准后由修购基金支付)。鉴于中心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负责饮食管理工作及学校未安排办公经费预算,间接成本结余25%由中心控制使用。
㈡ 学生公寓管理考虑学生入住率较低(学生2500多人)和公寓楼宇独立的实际情况(主要值班岗位不能减少),在其他相关条款与学生公寓服务管理中心相同的基础上,提高单位费用核拨标准。
㈢ 水电、校园、教室、公共楼宇保洁及绿地维护按照综合中心费用核拨标准和条款。 校道保洁继续保留勤工助学岗位,因相关部门对费用开支存在分歧,在核定岗位和包干经费时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补贴纳入其中。建议:
1、注重后勤管理队伍建设,选聘高素质人才充实管理队伍。
2、学校尽快出台不同类别岗位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政策,避免后勤实体无法按照工作量计发工资的现象。
3、各部门明确后勤管理处与后勤实体协议管理关系,并非主管部门与所属部门关系。
4、在国家规定的政策和学校相关制度框架内规定后勤服务协议各项条款,对财务核算、工程结算方法等无法逐一细化,以学校制度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准。
5、协议中对特殊事项未作规定,根据学校需要增加服务项目和工作量核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