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海大要闻

学习实践领导小组部署第一阶段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09-03-31   编辑:   作者:   审核:   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
\
张艳梅/摄

3月30日上午,学校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容景春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集会议,部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检查工作。校党委书记刘卫国到会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指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根据工作方案,我校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检查时间定为4月13~15日。检查分五个小组。各小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推荐典型以及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各单位学习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检查小组与被检查单位要共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检查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是否制定了学习活动实施方案,如何建立实践活动的载体;是否按要求开展了“六个一”活动;是否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立了哪些学习制度;在宣传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学习采取了哪些形式,重点内容有哪些;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是否得到深化,形成了哪些共识,是否按时提交了学习体会;确定了哪些调研课题,采取哪些形式开展,是否明确了目标、责任、分工以及完成时间;在学习方面总结了哪些经验,有哪些典型事例。

容景春要求,检查组要结合各单位实际,注重发掘经验和亮点,及时总结推荐典型,并督促单位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活动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刘卫国指出,对不同层级的领导的学习应提出不同要求,如对二级单位正处职领导要高标准、严要求,对其他班子成员要有较高标准、较严要求。检查组对二级单位要多理解、多沟通、多指导,发现典型,肯定亮点。要帮助各单位找准突破点,通过扎扎实实的学习实践活动,明确工作目标,解决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会上,刘卫国还当场采纳了检查组成员李洞日、龚源海、钟磐等同志的意见,提出要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Copyright ©版权所有:广东海洋大学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湛江市 麻章区 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邮箱: xzb@gdou.edu.cn

电话: 0759-2383111(党办)、2383333(校办)、2396115(本科招生)、2396172(就业)、2382451(成教招生)、2362175(非学历培训)、2396185(研究生招生与就业)

教育收费咨询/投诉电话:0759-2383153,邮箱:cjgzbgs@gdou.edu.cn

技术支持:教育信息中心  粤ICP备06058882号      粤公网安备 440811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