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使党风廉政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实践,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继续设立“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申请者应围绕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个总任务,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积极探索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和对策,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申报课题要着眼于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深入研究,提高针对性;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注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增强前瞻性;要紧贴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中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的研究,注重实用性。
2013年重点围绕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建立作风评价体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学风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发挥新型媒介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构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等内容开展研究。同时要关注自2009年以来已开展研究的有关课题,避免重复申报。
申请者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专长拟定选题。每项课题资助7-9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为1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半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设有教育廉政研究基地的高校申报(名单见附件)。每所高校限报2项。
2.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3.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课题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广东海洋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为依托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申报者依托我校廉政研究中心组织团队,填好《项目申请评审书》后发给廉政研究中心进行审核,再由廉政研究中心提交科技处统一向教育部申报。
3.12月1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提交廉政研究中心。
4.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3@sinoss.net。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7日,申报人须在此之前向廉政研究中心提交《申请评审书》电子档,及《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AB表装订在一起)
廉政研究中心联系人:陈善梅 2383145,13922081398
科技处联系人:周斌 电话:2396193,13828259844 ;电子邮箱:gdousk@163.com
五、其他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申请评审书》电子档和签字的纸质件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广东海洋大学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